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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
徐春梅  武汉工程大学工会委员会

全校各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增强教师的职业自豪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积极争做“四有好老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功立业,更好地发挥全省教师在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发展目标中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学校在编在册在聘的各级各类教师,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评选名额:湖北省共10名。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

2.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真心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行为世范。真诚倾听学生呼声,回应学生关切,建立融洽师生关系。用好课堂讲坛等校园阵地,自觉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以实际行动为学生指引正确成长方向,积极增添社会正能量。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5.近年来已获得过省级以上综合表彰,如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楚天园丁奖等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

三、推荐名额

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

四、评选方法

1.基层推荐。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组织推荐方式,在基层推选的基础上,依据推荐人选的事迹和贡献,自下而上推荐产生湖北省师德标兵候选对象,并在本单位至少进行3天以上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工会。

2、候选对象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教代会闭会期间可由教代会工作机构、执行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学校内部网上至少进行5天以上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湖北省教育工会。

3.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联合组成湖北师德标兵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选,通过无记名投票,确定10名湖北省师德标兵候选人名单。

4.考核公示。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对确定的10名湖北省师德标兵候选人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考核,并在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湖北工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表彰奖励

10名湖北师德标兵候选人公示通过后,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联合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同时将提请省总工会授予其“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并由省教育基金会颁发奖金。

六、工作要求

1.推荐材料。《2017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推荐人选公示材料一份,300字以内;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5份,3000字以内。推荐材料一律为A4纸双面打印,按照公文格式排版。

2.报送材料。请各分工会于5月6日前,将纸质推荐表、公示材料、先进事迹材料送达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到919448@qq.com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武汉工程大学+师德标兵”。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超报名额一律无效。

联系电话:(027)87195673

附件:2017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武汉工程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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